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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很照顧自己的離職同事討人情,該幫忙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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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:  Nikey Li [ 週三 12月 26, 2018 3:06 pm ]
文章主題 :  過去很照顧自己的離職同事討人情,該幫忙嗎?


妳的主管過去非常照顧妳,他一但離職後,只是請妳幫個小忙,不幫忙,是不是很不夠意思?


5通催促的電話
惠文打給我,通訊軟體上共出現5通未接來電,下課後我回電給她,竟然是這類案例。

她在連鎖零售業工作,擔任企劃部門小主管,過去績效一直不錯,部長也很照顧她,對於惠文的晉升與教育訓練安排,著力特別深,去年還提報惠文成為公司內部第三季績優幕僚。

部長因為生涯規劃今年初離開公司,轉往另一連鎖品牌工作,擔任副總經理一職,離職當天大家還幫他辦了歡送會,極為盛大,更顯示他的好人緣。

前些日子,前部長打給惠文,電話裡極盡懇求的口吻說:「可不可以麻煩妳,我想要拍攝一些店裡面陳列的畫面,幫我個忙好嗎?」

惠文:「不行啦,這要公關部同意才行。」

部長:「公關部新主管我不熟啦,再加上我只是要拍中部一個分店就好,公司不會知道的啦。」

惠文還是沒有答應。

隔些天,國內某家新聞台的記者就到了中部某分店,現場店長當然斷然拒絕,惠文後來也知道了這消息。

部長隨即用通訊軟體告訴惠文:「妳實在很不夠意思,枉費我這麼照顧妳。」後續所有惠文的解釋文字,都遭部長已讀不回。

這不是勒索,什麼才是勒索?
我怎麼看這個案例呢?我想用4個方面來看:

這就是情緒勒索:
用過去我們的好交情,甚至有點運用過去主管上對下的指揮權,半帶威脅請求幫忙
,如果不講出「我過去對妳多好」這類話語也就罷了,一旦說出口,會讓惠文很不好做人,答應也不是,不答應也不是,進退維谷。

▶影響力:
分為「職位權」與「個人權」,職位權是因職位所產生的權力,效果大、效果好但效果也短暫,一但失去職位,倘若個人對於他人的影響力不足夠,此時想再用職位權去影響他人,難度頗高,這就是為什麼過去離職的主管,回頭若請您幫忙,一定是他個人的影響力,凌駕職位所產生的影響力。

▶史丹佛的10堂領導課:
書中所提到領導者的10項能力,其中「領導就是服務」、「同理心」與「勇氣」這3項能力,都與本案例有關。部長或許可以想想惠文到底是你的部屬、同事,還是你的附庸?如果角色對調,自己會答應對方嗎?為了公司的權益,惠文有勇氣拒絕嗎?惠文拒絕部長,是對的決定嗎?

部長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與新工作的前途,惠文更是在捍衛自己的工作權,都有各自的立場,主管離職後,要認知地位已經改變,職位權已經消失,工作立即中斷,私交逐漸消退。

老話一句:「工作上同事就是同事,跟工作無關時,朋友才是朋友」。做人很難,堅持就是一種信仰。


文:商周.com/網路轉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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