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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槍口抬高一厘米 https://www.kootinlok.com/share3.X/viewtopic.php?f=5&t=603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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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: | Nikey Li [ 週四 9月 16, 2021 6:27 am ] |
文章主題 : | 把槍口抬高一厘米 |
兩德統一後,因翻越柏林牆而被射殺的東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,起訴開槍士兵亨里奇,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責任。 在法庭上,亨里奇的辯護律師辯稱:亨里奇作為一名守牆士兵是在執行命令,作為一名軍人執行命令是天職,他別無選擇;如果要說是有罪,那罪也不在己。 而旁聽席上的人們也多數接受了上述辯詞,從心理上默認了亨里奇是無罪的。 然而,法官賽德爾面色嚴峻、義正詞嚴地反駁道:作為一名軍人,當發現有人翻牆越境時不執行上級命令(開槍)是有罪的;但是,你可以打不準,而打不準是無罪的。 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,你在舉槍瞄準自己的同胞時,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,而這也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。 賽德爾還說:在這個世界上,法律之外還有良知。 當法律和良知發生衝突之時,良知才應該是最高的行為準則。 因為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原則。 賽德爾的話在莊嚴的法庭上迴響,給人以深深的心靈震撼。旁聽席上,許多人的眼睛裡閃爍著淚花,有的人相擁而泣。亨里奇的眼睛裡也噙滿了淚水,胸口劇烈地起伏。他將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,說了句對不起,我錯了,就低下了頭再也無力抬起。最終,他因蓄意射殺罪被判三年半徒刑,且不予假釋。 當履行職責成了一種罪惡,就會有一種東西比職責更值得遵守,那就是我們作為人類的「良心」。 你有服從命令的義務,但你有打不準的權力。 換言之,如果你是柏林牆邊持槍的士兵看見有人翻牆,你的責任就是把槍口抬高一點;如果你是1960年獨自巡邏的民兵,看見有人逃荒,你的責任就是放他們一條生路;如果你是城管,看見小販四散奔逃,你的責任就是跑得比小販慢一點。 把槍口抬高一厘米,閃耀著人性的光輝,成為文明國家的軍警在面對非刑事犯的同胞時,最高的思維底線和行為準則。 文:網路轉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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